欢迎访问 保健通讯网!

北京出台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管新规筑牢进口医疗器械安全防线

时间:2025-12-04 来源: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:佚名

 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人管理,保障产品安全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正式发布《北京市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人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《办法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试行期3年。

  进口医疗器械是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服务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。代理人作为协助境外注册、备案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国内责任主体,全面强化代理人监管对保障进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尤为重要。《办法》的制定实施,是北京市药监局结合国家现行医疗器械相关法规,探索形成的代理人监管机制,标志着北京市在强化进口医疗器械监管、压实代理责任、防范产品风险方面迈出关键一步。

  《办法》共4章28条,重点围绕代理人的代理条件、法定义务、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。对市药监局、市药监局各分局、各区市场监管部门,以及市药监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;指明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应具备的条件,细化代理人责任义务,强化代理人责任履行等内容;为适应新监管形势,进一步贯彻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,丰富和明确风险会商、信用档案建设、失联代理人列异处置、责任约谈等监管手段,强化信息化建设,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。

  《办法》的出台是北京市在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创新方面的重要实践。北京市药监局将组织开展《办法》的宣传贯彻和专题培训,在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,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,推动协同联动与联合检查,不断提高监管科学化、法治化、智慧化水平。下一步,北京市药监局将紧盯《医疗器械管理法》制定情况,不断完善北京市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管理制度,持续做好进口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,有效推动首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yjj.beijing.gov.cn/yjj/zwgk20/yjxw/743875713/index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健康产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保健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保健通讯网 bj-tx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19010308号-38

联系电话:010-53387021 010-56153985,监督电话:17610609455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
邮箱:jiankangfzdyzx@163.com 客服QQ:2894426415 通联QQ:491393325
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