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 保健通讯网!
为规范我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,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药品注册和生产监管的工作衔接,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《疫苗管理法》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,我局于2021年制定发布了《辽宁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目前,试行期已满,拟转为正式文件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lnfdazhuce@163.com ,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“辽宁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反馈”。
近期,关于“远洋捕捞”式执法的讨论不少。...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坚持严格公...
生命科学领域是体现学科高度交叉融合的典型...
1月25日,2025年全省疾病预防控...
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,保障...
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...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保健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保健通讯网 bj-tx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3387021 010-56153985,监督电话:17610609455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邮箱:jiankangfzdyzx@163.com 客服QQ:2894426415 通联QQ:491393325